根据教育部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函〔2021〕2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〔2022〕4号)以及《福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》(福大研〔2022〕5号)等文件要求,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,现将我院拟录取结果(第二批)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拟录取的考生须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》(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,在职人员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(政治工作)部门出具,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)和《体检报告单》,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、体检不合格者,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上两项材料者,将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备注:
1、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,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候补顺序依次递补录取;
2、若学院有招生计划增补名额,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安排,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候补顺序依次递补录取;
3、若候补考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,候补考生被视为自愿放弃候补录取资格。
以上说明仅针对本批次复试考生,对名单有疑义者,请通过申诉渠道反馈。
申诉渠道:
监督电话:0591-22865133,联系人:杨老师;
邮箱:yangxiaodan@fzu.edu.cn;
地址: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。
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、微电子学院
2022年4月11日